来自山东省工商局的消息,山东拟将从事商务信息、生活信息、设计创意、汽车买卖等网络服务交易的经营者,
以及从事微信营销、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网络交易模式的经营者建立档案,纳入监管,扩大网络经营建档监管范围。
并将逐步建立网络经营者信用档案,对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网络经营者实行一定时期线上线下双重“市场禁入”。
目前全省共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档案17.3万户。